【我为群众办实事】他们取出这个法宝破解对物业“不作为”的投诉
“《民法典》是个宝!我们做物业管理的有空就得好好学学。”这几天新望社区物业经理王永良碰到“同行”就要跟大家唠叨几句。
原来,几天前,王永良所在的物业公司遇到一项投诉,三楼业主发现污水管漏水要求物业维修,物业上门检查发现问题出在四楼业主身上,因为四楼业主房屋装修时把污水管道包住,物业换不了管道,修不了漏水,三楼业主一个电话投诉“物业不作为”。就在王永良一下子没了方向的时候,是调解员巧用《民法典》把这难题给化解了。
王永良介绍,新望社区调解员得知情况后电话联系了三楼及四楼业主,约定第二天当面做个老娘舅。调解当天,社区调解员一手拿出255弄小区的三份规章制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一面用《民法典》第286条“业主的相关义务及责任”等相关法律条文,跟四楼业主“掰掰理”。“现在《民法典》把业主的责任都写了进去,如果由于私自封闭导致污水总管无法及时更换,损害到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话,按照法律规定业主有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义务。正式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四楼业主一下子没了ˋ底气ˊ。”
“这里都是老房子,污水总管都已经使用了二十多年了,现在发现漏水问题,物业都会换上新的PVC水管,效果比原来的好很多。最主要的是,如果不及时抢修,渗水问题一下会危及包起来的墙面,水会顺着电线流入开关,引起漏电,就成了大麻烦。趁这个机会把它换掉,也是清除了一个不定时炸弹,于人于己都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听着调解员的劝说,四楼业主衡量利弊,终于同意敲墙,次日配合物业施工,完成敲墙换管作业。
一段困扰了业主和物业10多天的难题终于达成和解。次日,物业公司派出管道工将整段铸铁管更换成PVC水管,漏水问题一下子解决了。
基层工作者解决矛盾,要有“两把刷子”,既要“有理”更要“有礼”,像《民法典》这样的“有理专家”缺不了,同理心这样的“有礼”“心理学”更是成事的“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