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区饲养家禽扰民 城管多部门联动处置
居民区能不能养家禽,城管告诉你:绝对不可以。在天井里养家禽是违法行为,不但造成环境脏乱差,也给其他居民带来了很大影响。
近日,新成路城管中队接到举报,迎园5坊内有居民养了许多鸡及鸽子,宰杀完用来售卖,气味相当难闻,严重影响楼上居民的生活。
4月21日中队执法人员联合社区民警到现场进行查看,发现该居民在家中饲养家禽。经点算,共10只,其中鸡7只,食用鸽3只。执法人员现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
4月底,中队执法人员会同市场所工作人员至该居民家中进行复查,发现家禽已经全部处置。
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居民不得饲养鸡、鸭、鹅、兔等家禽家畜和食用鸽。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改正的,可按每只五十元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