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06 | 发布机构: | 新成路街道 | 
| 发文日期: | 2018年01月17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关键词: | |||
2017年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规定及2017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现将新成路街道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根据街道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区政府相关要求,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落实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今年以来,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在以办事处主任叶晓华为组长,办事处副主任严晓翬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下,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今年,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在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上下功夫,坚持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督查,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培训,以此不断增强专业意识,提升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
今年,街道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严格落实区府相关要求,对照街道年初公开要点,突出重点、拓展范围,切实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方面,重点公开街道各部门的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在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方面,着力推进工程招标公告和中标公示,由去年的9条增至今年的31条,大幅提升公开数量;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公开辖区各类招聘、招生等内容,并围绕与居民密切相关的邻里节、百姓学堂、创业型社区创建等街道重点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有效提升公开信息实效。
(三)严格措施,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程序
街道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在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及街道子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报送区档案馆、图书馆供公众查阅。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严格遵循保密规定,将拟公开信息交由街道保密部门审查,并由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真正做到了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
2017年度,街道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依托市政府信息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环节,规范了申请答复文书标准文本。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街道主动公开公文类信息共2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0条,规划计划类7条,政策法规类2条,其他类1条),财政资金类信息共25条,发布招投标信息31条,招生信息5条,招聘信息2条,其他资讯类信息659条,并及时完成本单位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街道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及时在区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及街道子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并报送区档案馆、区图书馆供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街道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街道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街道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数量、及时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够不到位,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街道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教育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街道将持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经办、审核、监督等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进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7年度)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2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34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7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7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