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9301000-2016-001 | 发布机构: | 新成路街道 |
生效日期: | 2016年12月26日 | 文 号: | 嘉新[2016]3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嘉新[2016]33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成路街道志(1995-2015)》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嘉定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嘉定区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决定的精神,根据《嘉定区志》编纂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镇(街道)志、部门(专业)志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新成路街道志(1995-2015)》(以下简称《街道志》)的编纂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街道志》的编纂工作是嘉定区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的任务之一,也是《嘉定区志》的重要组成部分。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历史文化传统,又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大事,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地记录街道历史轨迹和发展进程,努力编纂出既具有时代特征又凸显街道特色、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良志。
二、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地方志每20年左右编修一次”的规定以及嘉定区第二轮修志计划,原街道志编修年限为1995年至2010年,现调整为1995年至2015年,并相应调整章目设置及记述内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的领导体制,在区志办的指导下,发扬“众手修志”精神,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力争于2020年完成《街道志》编纂任务。
三、组织机构
因街道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原新成路街道志编纂委员会成员作重新调整。
主 任:叶晓华
副主任:林 英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贝小璐、叶晓华、卢晓华、刘 峰、孙红星、朱红兵、张丽琴、张家平、李 杰、李澹悦、陈钢、陈毓忠、林 英、郑 哲、赵 峰、奚 钟、陶 倩、徐 洁、徐 慧、徐志菁、顾勇国、曹 宇、龚澄娟
编志办主任:张家平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6年11月-2016年12月)。从街道实际出发,重新制定《街道志》章目设置,报区志办批准后实施。
(二)搜集资料(2017年1月-2017年6月)。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将收集到的资料(文字、图片、表格)于2017年4月30日前上报街道编志办。编纂人员做好资料核查和整理,并撰写资料长编。
(三)编纂志书(2017年6月-2018年12月)。编纂人员按照志书体例要求,认真撰写志书初稿,并在不断修改、充实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和送审稿。
(四)评审验收(2019年1月-2019年12月)。志稿形成后,按照程序先由街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评内审,再由区志办组织专家对志稿进行评审,最后由区志办对志稿进行验收。
(五)统一出版(2020年)。志稿经验收通过后,由区志办统一安排出版事务。
五、工作要求
(一)根据《地方志工作条例》关于“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街道志》的编纂、出版经费纳入街道财政预算。
(二)编志办要协调好街道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及辖区内外的关系,按照时间节点,召开有关业务会议。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以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严谨作风,严把资料关、史实关、保密关、审核关。
(三)编纂人员要按照志书撰写要求,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始终把质量意识和创新意识贯穿修志全过程,认真听取专家和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志稿质量,按时完成《街道志》的编写任务。
(四)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公室要创造条件、提高方便,落实好资料收集员,并加强与街道编志办及资料有关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广泛搜集资料,保证按时、优质完成《街道志》中相关章节资料的提供和补充。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