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9201000-2015-009 | 发布机构: | 新成路街道 |
生效日期: | 2015年11月27日 | 文 号: | 嘉新〔2015〕40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嘉新〔2015〕40号新成路街道关于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府发〔2015〕47号)和《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的工作计划》(嘉人社〔2015〕164号)文件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对本区创建创业型城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工作要求以及区级会议精神,努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以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目标,汇聚各方力量,不断健全政策扶持机制,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着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快速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创业宣传五方面工作体系,实现“创业活动率、创业存活率、创业对就业贡献率、创业环境满意率”等指标进一步上升,使本地区创业氛围更加浓郁,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初步建立起街道鼓励支持创业的长效机制,有效带动街道劳动力创业就业。完成以下具体指标(2015-2017年):
1. 扶持创业60家,带动就业300人以上;
2. 扶持青年大学生创业30人;
3. 完成创业教育培训300人;
4. 累计建成区级创业孵化基地1家;
5. 累计建成青年创业见习基地2家。
三、具体措施
街道将以区创建创业型城区为契机积极开展工作,根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具体如下:
1.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形成工作机制
要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作为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要把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依托辖区内的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把创业促进就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具体牵头,街道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社区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研究并指导街道创业促进就业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协调推进解决突出问题,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将创建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辖区各单位,夯实促进创业工作基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创业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机制和考核指标体系,将目标任务分解至辖区各单位,作为年度绩效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以推动创业型城区建设的深入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2. 落实创业政策扶持,改善创业环境
认真贯彻市、区两级小微企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房租补贴等重点政策,落实创业政策扶持。结合街道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创业就业新形势,在对创业环境和创业者需求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创业项目、创业能力、创业资金、吸纳就业等方面,积极制定、完善并实施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措施,满足各类创业者的需求。重点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科技创新创业、青年大学生及具有专业特长劳动者的创业。要紧紧围绕街道“一中心、一网站、四平台”建设开展创业就业工作,即成立新成路街道创新企业服务中心,开通创新企业服务网站;建设金融资本对接服务、人才培育与引进服务、政策支持与运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四大平台。要紧紧依托街道创新企业服务中心,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并进一步完善青年创业见习基地的运行。要克服辖区闲置厂房和场地资源少等不利因素,根据创业人员的人员结构和创业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业激励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不断改善创业就业环境。
3. 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扩大扶持范围
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逐步将有培训需求、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科技人员、青年大学生、城乡新增劳动力、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创业范围。积极开展政府补贴创业培训工作,对参加创业培训人员和培训成功创业人员分别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补贴。进一步提升创业培训质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创业者的需求,积极举办各类创业培训班和知识讲座,邀请专家为创业者提供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培训,通过专业知识讲解,典型案例分析,项目创业模拟,全面提高他们的创业素质和技能。充分发挥青年创业见习基地的作用,满足青年创业见习、实训的需要,提升创业成功率。
4. 搭建创业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创业服务机制,推动社会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促进创业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建设金融资本对接服务、人才培育与引进服务、政策支持与运用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等四大平台作用,建立和完善创业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社区上门服务和跟踪服务水平,帮助自主创业人员用足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创业率。要通过个性化服务,帮助他们评析、修改和实现创业计划,解决开业登记、贷款、招工广告及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形成帮扶机制。要重点抓好四个基地的产业开发,即方舟时代广场、东润舒庭商务楼宇、恒通云生商务大厦、上海汽车活动中心商贸平台,依托产业基地聚集效应,搭建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创业社区”等创业载体,建立“市场主导、社会参与、政府推动”的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机制,推动街道发展成为集商业商务、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生活居住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城区。
5. 加大创业宣传力度,激发创业活力
要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培养创新发展理念,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街道要积极开展各类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业主题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创业成果展示”活动,鼓励更多的青年人实现自主创业;每年举办3场及以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创业主题活动,扩大宣传影响面,提高创业政策知晓度;要积极策划开展“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等多种类型的创业主体宣传活动,请能人讲述创业成功经验,用典型事例树立民众创业信心,同时邀请市、区创业指导中心的创业专家,同有创业意愿者面对面交流,通过专家咨询的方式,引导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念,激发创业热情。要充分利用辖区各类宣传媒体,积极传播“崇尚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深入宣传各项鼓励创业扶持政策,大力营造全民创业的浓烈良好氛围。
四、工作步骤
1. 宣传启动阶段(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
研究并制定街道创业型城区创建的工作方案,建立创业型城区创建领导小组;筹备召开街道创建创业型城区工作会议;细化区级创业型城区考核验收标准并进一步落实任务;推荐上报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明确2016-2017年各类创业指标任务;细化相关创业促进就业的政策实施细则;组织创业促进就业的相关活动。
2. 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
根据创建工作方案进度安排,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指标,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做出本街道创建工作亮点。做好创建工作的资金预算,协调街道财政落实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扶持,确保创建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围绕创业服务需求,积极开展各类创业服务活动;全面启动宣传动员工作,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创建工作的广泛宣传,提高各方关注度和参与度,营造浓厚氛围;做好创建工作的材料收集整理和进度汇报工作;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督查,进行中期评估,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力推动创建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3. 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全面总结回顾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依据创建考核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做好材料归档、迎检工作;做好自查验收,查漏补缺,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充分做好迎接考核评估组的考核验收准备工作。召开街道创业型城区创建成果展示会暨总结表彰活动。
五、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街道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创建创业型城区的重要意义,把握创建任务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推进落实。
2. 因地制宜,彰显工作特色
街道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找准定位,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工作,走出各具特色的发展之路,推动创建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3. 扎实推进,确保任务落实
街道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整合政策和服务资源,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加强部门联动、信息沟通和协同配合,顺利完成创建工作指标,不断提升创建实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 新成路街道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2. 新成路街道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