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9001000-2021-014 | 发布机构: | 新成路街道 |
生效日期: | 2021年11月25日 | 文 号: | 嘉新发[2021]1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嘉新发[2021]11号关于建立嘉定区新成路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两级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建立嘉定区新成路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对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宏观指导,研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完成区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由街道党政班子成员组成,其所分管条线的部门、中心及站所参与配合开展工作,牵头领导为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张峰同志。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街道营商办,办公室主任由李澹悦同志兼任,各职能部门、中心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牵头人主持,可根据议题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议题。在全体会议之前,可根据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
街道营商办负责统筹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