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9001000-2021-009 发布机构: 新成路街道
生效日期: 2021年08月10日 文 号: 嘉新发[2021]6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嘉新发[2021]6号

关于印发《新成路街道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新成路街道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4日

 

 

 

 

 

新成路街道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国务院〔2019〕第713号令)、《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沪府办发〔2019〕15号)及《关于2020年嘉定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通知》(嘉法治政府办〔2019〕3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建设,现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公正透明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动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合法、客观、规范”的总原则,按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全程留痕、行政事项决策决定合法有效”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三、工作目标

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即在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全面完成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工作任务,切实提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显著提升。

四、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1.加强事前公示。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机制,在街道门户网站等媒体和办事服务窗口等场所,全面公开执法流程、服务指南,以及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权责清单、执法人员证件信息等内容,并不断完善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要佩带或出示能够证明执法资格的执法证件,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相关信息。

3.推动事后公示。行政执法部门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涉及“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将本部门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有关数据,集中公示公开。

4.落实公示平台。由党政办落实在街道门户网站公开街道行政执法信息,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做好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1.规范文字记录。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如实反映行政执法过程,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内容,切实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的完整、清晰、准确,为监督管理提供便利。

2.推行音像记录。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现场,要进行全过程视音频记录。

3.探索科技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对行政执法的文字记录、音频视频等资料进行集中储存,要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不能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要结合办公自动化、信息化系统建设等工作,完善电子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

4.强化记录实效。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过程记录信息的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

1.落实审核主体。街道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制审核组负责辖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

2.确定审核范围。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类别、执行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和社会的影响等因素,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目录清单制度。

3.明确审核内容。行政执法部门要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减轻行政处罚、变更或撤回行政许可、国有土地征收、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核,重点审核管辖权限、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证据、行政裁量权限运用、法律适用和行政执法文书等内容。

4.细化审核程序。结合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实际,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决定要确定法制审核期限。街道法审工作组要根据法制审核的范围和内容,对行政执法经办部门提请审核的相关材料,出具同意或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对存在有异议的,要按照程序,报请有关领导决定后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要措施,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证。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三项制度”的相关要求,全面做好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程记录、重大行政事项法制审核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抓好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岗前、岗位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求真务实,确保“三项制度”常态长效执行。

(三)注重信息报送。行政执法部门要落实1名联络员,做好平时重大行政执法活动信息收集、整理、报道等工作,每月25日前通过政务网专送件向街道司法所报送相关执法信息,信息的载体以文字、图片或视频相结合的形式。

(四)强化督促检查。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工作,街道将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和年度目标,并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不及时、措施未落实或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及时落实督促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等处理。

新成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