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9001000-2020-004 | 发布机构: | 新成路街道 |
生效日期: | 2020年05月06日 | 文 号: | 嘉新发[2020]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嘉新发[2020]5号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20〕3号)和《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本区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嘉府发〔2020〕1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新成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和要求,结合街道地区人口特点开展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真实准确反映本街道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全面查清本街道人口数量、人口结构、区域分布、城乡住房等基本情况,为制定和完善本街道人口与发展规划,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快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科学、准确、完整的基础数据。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每个家庭和每个人。街道人口总量规模较大,外来流动人口比例较高,“人户分离”“职住分离”情况普遍,调查环境复杂,入户难度大。街道相关部门、单位以及各居村要充分认识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难度,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工作原则,牢固树立人口普查工作是政府行为的宗旨,认真做好本区域、本部门的普查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成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街道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各居村要成立相应的人口普查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做好区域内的人口普查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选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按规定支付相关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经费保障
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街道财政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普查各项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报道工作。要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作用,因地制宜,采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要加强街道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在本次人口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相关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向普查机构提供部门行政资料,协调有关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部门和单位提供数据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四)强化工作监督。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普查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对普查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实行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对普查中违纪违法责任人,由普查机构依照有关规定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或者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并及时移送任免机关或者街道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新成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新成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分组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13日
附件一
新成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叶晓华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王陈芳 党工委副书记
林 英 党工委副书记
戈敏燕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俞勇彪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贝小璐 党政办公室主任
徐 洁 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徐志菁 信访办公室主任
卢晓华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新成管理所所长兼
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郑 哲 社区服务办公室主任
曹 宇 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王 烨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
龚澄娟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忠华 社区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陶丽燕 社区发展办公室(财政)副主任
刘炎靓 社区文明办公室副主任
陈国军 房管所负责人
赵 峰 新成路派出所所长
潘皓晶 新成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新成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区发展办公室,张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接任同志自然补替。普查工作完成后,新成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二
新成路街道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分组
1、综合组:负责街道人口普查工作,对接区相关普查单位,制定本街道人口普查计划、工作职责,负责指导、培训基层人口普查指导员、调查员,按照人口普查时间节点、工作流程和标准,指导各个阶段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牵头领导: 俞勇彪,责任部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人事组:做好人口普查办公室人员抽调、临时聘用和人口普查开展时期人员调配工作(牵头领导:林英,责任部门:社区党建办)
3、宣传组:负责加强街道范围内人口普查的宣传,营造人人了解普查,人人参与普查的舆论氛围,收集普查时期先进典型,做好工作动态和简讯。(牵头领导:叶俊,责任部门:社区文明办)
4、保障组:落实人口普查文件,保障人口普查期间办公设备及场所,确保经费落实到位。(牵头领导:俞勇彪,责任部门:党政办、社区发展办、财政所)
5、居村组:各社区、村配备阶段性专职普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的落实(牵头领导:戈敏燕,责任部门:社区自治办、社区发展办)
6、重点区域组:协调做好重点、盲点、难点等特殊区域内人口普查工作,做到不重复不遗漏(牵头领导:俞勇彪,责任部门:社区发展办、社区平安办、新成路派出所、新成路市场监管所、社区管理办、房管所)
7、数据核查组:协助街道各普查单位核实人口普查中的人口数据、户籍情况等(牵头领导:王陈芳,责任部门:新成路派出所、社区平安办)
8、考核监督组:负责跟踪考核人口普查期间工作,对普查推进麻痹大意、懈怠不力、工作失职的进行调查和问责。(牵头领导: 周超,责任部门:纪工委、社区发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