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18 | 发布机构: | 新成路街道 |
发文日期: | 2018年03月16日 | 主题分类: | 便民公告 |
关键词: |
2018年新成路街道小学招生登记告示
一、招生办法
2018年小学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信息登记,同步完成信息审验,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二、招生入学对象
年满6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本市户籍
1、儿童为本街道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略)或本人,且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儿童为本市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廉租房证明(承租人为父母或本人)。
3、儿童为本区其他街镇户籍,且持有本街道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并持有本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4、儿童为本市其他区户籍,且持有本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二)非本市户籍:儿童为非本市户籍,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5、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前)。
6、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不含补缴)(《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
7、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时间在2018年1月1日后),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
8、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入学信息登记
1、在本区幼儿园(民办三级园外)就读的适龄儿童4月8日-4月23日在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2、其他适龄儿童至街道教委进行信息登记。请错时前往,避免长时间排队。
时间:4月8日-4月23日(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地点: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迎园路400号)A203室
3、4月23日前,完成信息登记后,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样式上传适龄儿童照片。
4、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四、需提交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儿童出生证、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
2、对照第二项“招生入学对象”第1-8种情况分别提交划线部分材料。非本市户籍儿童合法居住证件地址应与父母(临时)居住证地址一致。
3、非本市户籍儿童若购置本街道住宅类房产的,须提交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儿童本人;若租住本街道住宅类房产的,须提交《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若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满标准分值的,还须提交《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以上所有材料认定的办结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3日。
五、公民办小学入学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家长,须在“入学报名系统”进行入学报名,选择“公办小学报名”或“民办小学报名”。公办小学报名时间:4月26日-5月3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4月26日-4月28日。
六、公办小学入学验证
儿童及家长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入学验证通知短信或“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相应材料至指定学校进行现场验证。第一批验证:5月19日-5月20日;第二批验证:6月2日-6月3日。
七、有关说明
1、接收说明:①优先安排本街道人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②统筹安排集体户籍、寄放户口和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③同一街道内不接受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的申请。④随迁子女入学不设学区,根据其父母持有居住证积分、本街道住宅类房产和在本街道办理居住证年限等情况统筹安排。
2、8月10日为全区受理公办小学入学申请手续截止日。8月15日前,各学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新成路街道教委咨询电话:69993071 69993072
新成路街道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