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新成路街道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主题分类: 便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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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成路街道幼儿园集中招生登记告示

发布时间:2017-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生办法

本学年招生工作由街道教委统一组织,实行先集中登记,后划分学区的办法录取新生。

二、登记条件

年满3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幼儿为本街道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略)或本人,且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幼儿为本区其他街镇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内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3、幼儿为本市其他区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内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为父母或本人)。

4、幼儿为本市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廉租房证明(承租人为父母或本人)。

5、幼儿为外省市户籍,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居住证积分通知书》,并持有本街道内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本人)。

6、幼儿为外省市户籍,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7、幼儿为外省市户籍,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并持有本街道内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本人)。

8、幼儿为外省市户籍,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3年(从首次发证之日起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从首次登记日起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并持有本街道内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本人)。

三、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5月13日(星期六)8:30-11:00  12:00-15:00  请错时前往 避免拥挤

地点:新成路小学(仓场路260号)   

四、提交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簿、预防接种证;

2、还须对照第二项“登记条件”第1、2、3、4、5、6、7、8种情况分别提交划线部分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认定的办结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

五、有关说明

1、5月13日为本街道幼儿园集中登记日,家长须带领幼儿一同前往。过期不予受理。

2、外省市户籍幼儿的临时居住证地址须与父母(临时)居住证地址一致。

3、接收规则: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街道、本区和本市户籍幼儿入园。如仍有学额,街道教委将安排符合登记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园。如符合登记条件的随迁子女多于上述学额,街道教委将根据“登记条件”中“外省市户籍”第5、6、7、8顺序及持证年限等情况进行积分,并按积分高低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园,直至满额为止。

4、各幼儿园于7月30日前发放入园通知书。

新成路街道教委咨询电话:69993071  69993072

 

                                                       新成路街道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