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新成路街道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15日 主题分类: 便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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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成路街道小学招生登记告示

发布时间:2017-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招生办法

2017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信息登记的办法,同步完成信息审验,通过者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二、信息登记对象

年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儿童为本街道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以下略)或本人,且持有与户籍地址相对应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

2、儿童为本市户籍,且持有本街道廉租房证明(承租人为父母或本人)。

3、儿童为本街道集体户籍,且居住在本街道,并持有本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承租人为父母或本人)。

4、儿童为本区其他街镇户籍,且持有本街道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并持有本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5、儿童为本市其他区户籍,且持有本街道住宅类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或持有本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出具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6、儿童为外省市户籍,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儿童、父母居住证上的地址应一致。

7、儿童为外省市户籍,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持有本街道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就业失业登记证》),儿童、父母居住证上的地址应一致。

三、信息登记时间和地点

1、在本区幼儿园(民办三级园外)就读的适龄儿童4月8日-4月23日在幼儿园进行信息登记。

2、其他适龄儿童至街道教委进行信息登记。请错时前往,避免长时间排队

时间:4月8日—4月23日

(双休日9:00—11:00、13:30—15:30;工作日8:30-11:00、13:00-16:30)

地点:新成路街道办事处 (迎园路400号)A203室

街道教委、幼儿园信息登记截止时间2017年4月23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变动。

四、提交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提交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1、儿童出生证、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

2、对照第二项“信息登记对象”第1、2、3、4、5、6、7种情况分别提交划线部分材料。

3、外省市户籍儿童若购置本街道住宅类房产的,须提交房产证,产权人仅为父母或儿童本人;若租住本街道住宅类房产的,须提交《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若父母一方居住证积分满标准分值的,还须提交《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以上所有材料认定的办结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

(二)提交方式

1、4月8日-4月23日,适龄儿童在信息登记点提交材料。

2、4月25日-4月29日,需在本街道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还须将材料交街道教委审验。其中:①在街道教委信息登记的随迁子女材料无需重复提交。在本街道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材料由各幼儿园收取后交街道教委;在本区其他街镇就读的随迁子女材料由家长交街道教委审验。

五、有关说明

1、5月27日、28日,家长凭短信通知,携带材料原件及《入学信息登记表》至指定小学验证。

2、6月30日,全区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截止。

3、接收原则:优先安排本街道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寄放户口和跨区、跨街镇人户分离学生入学。同一街道内不接受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的申请。随迁子女入学不设学区,根据其父母持有居住证积分、本街道住宅类房产和在本街道办理居住证年限等情况统筹安排。

4、8月15日前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新成路街道教委咨询电话:69993071  69993072

                                                       新成路街道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5日